菲警方提醒燃放煙花爆竹須守規則 華媒提醒華人遵守
中國僑網11月30日電 據菲律賓《世界日報》報道,近日,菲律賓國家警察(PNP)提醒公眾遵循煙花爆竹燃放法規。
菲國警發言人在記者會上表示,目前菲律賓仍禁止使用大型爆竹。燃放煙花爆竹要遵守相應的重量限制。對于進口的煙花爆竹燃放裝置,不允許使用爆炸性強的裝置。小區需指定特定區域用于煙花爆竹燃放。
報道提示,以下類型爆竹被禁止使用:
1.超重(需不超過0.2克或不超過1/3的茶匙)
2.體積過大,如超級爺爺(super lolo)、大號口哨炸彈(giant whistle bomb)等。
3.引線燃燒時間不能少于3秒,不能多于6秒。
4.進口的爆竹成品
5.磷或硫與氯酸鹽的混合物
此外,菲國警表示除了第4類煙花裝置,其他所有煙花裝置允許在指定區域外或家里使用。雖然沒有針對煙花爆竹制造商和零售商的禁令,但是賣家需在指定區域展示他們的產品。違法者將被判處三萬元以下罰金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兩項并罰,以及吊銷其執照和營業許可,并銷毀庫存。
報道提醒當地華人注意遵守售賣和燃放煙花爆竹規則。